第三章 外商投資企業(yè)法律制度(第四節(jié) 外資企業(yè)法律制度)
1.外國投資者設立外資企業(yè),應當通過擬設立外資企業(yè)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。(P95)
2.注冊資本(P95)
(1)外資企業(yè)注冊資本的增加、減少、轉讓,須經審批機關批準,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(xù)。
(2)外資企業(yè)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、轉讓,須經審批機關批準,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。
外商投資企業(yè)應當經審批的事項(這章還有個要攻克的表格就是下面這張,方法嘛。。。當然是優(yōu)先記住不一樣的地方)
|
合營企業(yè) |
合作企業(yè) |
外資企業(yè) |
設立 |
√ |
√ |
√ |
注冊資本的增減 |
√ |
√ |
√ |
對外轉讓出資 |
√ |
√ |
√ |
延長經營期限 |
√ |
√ |
√ |
委托第三人經營管理 |
|
√ |
|
資產抵押 |
|
|
√ |
4.外資企業(yè)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稅后利潤的10%,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%時,可以不再提取。(這點和《公司法》的法定盈余公積規(guī)定很類似)
5.外資企業(yè)的破產清算和撤銷清算,應當按照中國的相關法律規(guī)定進行。(P97)
6.外資企業(yè)的清算委員會應當由外資企業(yè)的法定代表人、債權人代表以及有關主管機關的代表組成,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、律師參加。
一、合營企業(yè)、合作企業(yè)的比較(P88)
(一)合營企業(yè)、合作企業(yè)的相同點
1.注冊資本的概念
2.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關系
3.出資方式
(1)合作各方用于出資的實物、工業(yè)產權或專有技術,必須是自己所有且未設立任何擔保物權。
(2)合作企業(yè)任何一方不得用合作企業(yè)或者合作他方的財產為其出資提供擔保。
4.分期出資的出資期限
5.出資額的轉讓
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的,須經合作他方同意,并報審批機關批準。
(二)合營企業(yè)、合作企業(yè)的區(qū)別
1.組織形式
(1)合營企業(yè):均為有限責任公司
(2)合作企業(yè)取決于是否取得法人資格:具有法人資格的,其組織形式均為有限責任公司,不具有法人資格的,其合作各方的關系是一種合伙關系
2.出資比例
(1)合營企業(yè):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%
(2)合作企業(yè)取決于是否取得法人資格:取得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(yè),外國投資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%;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(yè),外國投資者的投資比例不受25%的限制
3.組織機構
(1)合營企業(yè):董事會為最高權力機構
(2)合作企業(yè):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(yè),一般設立董事會;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(yè),一般設立聯合管理委員會
4.收益分配
(1)合營企業(yè)(“股權式”企業(yè)):合營各方必須按照出資比例分配損益
(2)合作企業(yè)(“契約式”企業(yè)):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合同的約定分配損益
5.投資回收
(1)合營企業(yè):外國合營者在合營期內不得先行回收投資,只能在企業(yè)解散清算后才能回收投資
(2)合作企業(yè):如果在合作企業(yè)合同中約定合作期限屆滿時合作企業(yè)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國合作者所有的,其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可以先行回收投資
6.經營期限
(1)合營企業(yè):只有某些特殊行業(yè)必須約定合營期限
(2)合作企業(yè):必須在合同中訂明
7.董事長的產生方式不同
(1)合營企業(yè):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,一方擔任董事長的,另一方擔任副董事長
(2)合作企業(yè):董事長由合作企業(yè)章程規(guī)定,一方擔任董事長的,另一方擔任副董事長
8.董事的任期不同
(1)合營企業(yè):4年
(2)合作企業(yè):不超過3年
9.董事會的特別決議不同
(1)合營企業(yè)(3條)(和有限公司相比,合營企業(yè)一般變不了組織形式,所以沒這條)
①企業(yè)章程的修改
②合并、分立、解散
③注冊資本的增加、減少
(2)合作企業(yè)(3+3條)(尤其記住合作企業(yè)這“與眾不同的三條”)
①合作企業(yè)的資產抵押
②合作企業(yè)委托第三人經營管理的
③變更組織形式
不同企業(yè)的特別決議事項
|
有限責任公司 |
股份有限公司 |
合營企業(yè) |
合作企業(yè) |
增減注冊資本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修改章程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合并、分立、解散 |
√ |
√ |
√ |
√ |
變更組織形式 |
√ |
√ |
|
√ |
資產抵押 |
|
|
|
√ |
委托第三人經營管理 |
|
|
|
√ |
二、合作企業(yè)的協議、合同和章程(P90)
1.合作企業(yè)的“協議、合同和章程”均自審查批準機關頒發(fā)批準證書之日起生效;“協議、合同和章程”有重大變更的,均須經審查批準機關批準。
2.合作企業(yè)協議的內容與合同不一致的,以合同為準;合作企業(yè)章程的內容與合同不一致的,以合同為準。
3.合作企業(yè)的期限,應當在合作企業(yè)合同中訂明。
三、外商先行回收投資的法定條件(P92)
1.中外合作經營者在合作企業(yè)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,合作企業(yè)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國合作者所有。
2.對于稅前回收投資的,必須向財政稅務機關提出申請,并由財政稅務機關依法審查批準。
3.外國合作者應在合作企業(yè)的虧損彌補之后,才能先行回收投資。
四、合作期限(P93)
1.經批準延長合作期限的,合作企業(yè)憑批準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(xù),延長的期限從期限屆滿后第一天起計算。
2.合作企業(yè)合同約定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的,并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,合作企業(yè)期限屆滿時不再延長。但外國合作者增加投資的,可以向審查批準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。
凡本站注明“稿件來源:新科教育”的所有圖文音視頻,版權均屬新科所有,任何媒體、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(fā)表。已獲得本站協議
授權的媒體、網站,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“稿件來源:新科教育”,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