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表格學《稅法》:印花稅2016/5/13 14:29:20 | 來源:中國教育在線 | 發(fā)布者: | 查看:796次

印花稅  契稅 
定義  是以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,書立、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。  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、房屋權屬為征稅對象,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?!?/TD>
性質  行為稅  財產稅 
納稅人  立合同人(雙方)、立據人、立賬簿人、領受人、使用人、各類電子憑證的簽訂人  承受的單位和個人 
征稅對象  書立、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 

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、土地使用權的轉讓、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

房屋買賣(抵債、實物交換、投資作股、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)、贈與、交換 

征稅范圍 

1、權利、許可證照

2、借款合同0.005%

3、購銷合同、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、技術合同0.03%

4、加工承攬合同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、貨物運輸合同、產權轉移書據、營業(yè)賬簿0.05% 5、財產租賃合同、倉儲保管合同、財產保險合同、股權轉讓書據0.1% 

  
計稅依據 

1、購銷金額(不含增值稅) 2、受托方提供原料,分別按加工和購銷;委托方提供原料,只按加工費征

3、貨物運輸合同,只就運費征,不含貨物金額、裝卸費、保費

4、融資租賃,以合同所在租金總額按照借款合同征稅

5、營業(yè)賬簿,記載資金的為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;其他按照件數(shù)

6、租賃合同簽訂時無期限的,先按5元貼花,到期后再補繳 

1、出售的,為成交價格

2、贈與的,為市場價格

3、交換的,由多交付一方按差價

4、劃撥方式取得的,由房產轉讓者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補繳 

稅額計算  應稅憑證計稅金額(件數(shù))*稅率  計稅依據*稅率 
特殊規(guī)定  關注違章處罰P243 
優(yōu)惠 

1、對副本或抄本免稅,但當正本使用的要征稅

2、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

3、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

4、外國政府及金融機構向我國提供的優(yōu)惠貸款免

5、房產管理部門與個人簽訂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賃合同免 6、農牧業(yè)保險合同免

7、企業(yè)改制中,債轉股新增資金、評估增加的資金、資金轉為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的繳稅 

1、國家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等用于辦公、醫(yī)療、科研、軍事,免征 2、個人購買普通住房,且為家庭唯一,減半;在此基準上,此房90平米以下,按1%征

3、因不可抗力,酌情減免

4、承受荒山、荒溝土地使用權,用于農林牧漁業(yè)生產的,免征

5、企業(yè)改制(國有獨資50%以上股權,國有控股85%以上,新公司免)

6、企業(yè)出售、注銷(債權人承受免征;其他人,安置職工30%以上不少于3年,減半;全部三年,免)

7、法定繼承,不征

8、拆遷重購,對超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征收契稅 

征收管理  自行貼花、匯貼(500元以上)匯繳(同一種類頻繁貼花)、委托代征  簽訂合同或取得其他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
納稅環(huán)節(jié)  在書立、領受時貼花 
納稅地點  就地納稅  土地、房屋所在地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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